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四川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5月6日至9月25日分别在北京(北京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棒球场)、天津(天津体育工作大队棒球场)、上海(上海交通大学棒球场)、无锡(无锡棒球训练基地棒球场)、郑州(河南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棒球场)、广州(广州黄村训练基地棒球场)、成都(成都金牛棒球场)。
四、参赛单位:
北京猛虎、天津雄狮、上海金鹰、江苏希望之星、河南吉象、广东猎豹、四川蛟龙
五、参赛资格:
(一)必须在中国棒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
(二)报名参加联赛的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经中国棒球协会核准的一次性转会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常规赛:采用双循环制进行42轮126场比赛,按积分排列出7个队的全部名次。
2、决赛:由名列常规赛第1、2名的队进行3战2胜的比赛。比赛场次安排在常规赛第1名队主场进行。
3、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组委会有权对比赛时间和办法作出决定。
(二)计分与决定名次方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常规赛中,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
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常规赛中相互间比赛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相互间的安打率决定名次,安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3、因非极端天气和状况造成赛事无法正常运行且不能及时补赛的球场,判定主队0:9告负。
(三)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棒球协会审定的2009年版《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九局,如打成平局,第十局在二垒放跑垒员,直至分出胜负。
3、 双方比分相差10分及以上时,七局可结束比赛;
双方比分相差15分及以上时,五局可结束比赛。
4、关于指导投手:根据国际比赛的有关规定,守
队每场比赛(九局)可以指导投手三次;在同一局中对同一击球员,教练员只能指导投手一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九局指导投手是否已满三次,均从第十局开始,每三局只可指导投手一次。教练员要求指导投手时,必须向主裁判示意,经主裁判同意后,方准入场。教练员入场后,只允许对投手和一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一名教练员进场就算指导一次,从第四次开始,教练员每进场一次,必须更换投手(不能再担任本场比赛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计算次数。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时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
5、采用指名击球员办法(详见规则)。
6、根据国际棒联最新规定,开赛前1小时双方互告先发投手为右投或左投。
(四)关于加快比赛的规定:
1、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后,双方队员要迅速跑上跑下,于1分钟内各就各位,准备比赛。
2、投手的规定:投手踏触投手板后,8秒钟内必须将球投出,超时判为1球。
3、对击球员的规定:击球员须在主裁判宣布:“击球员进厢”后5秒钟内到达击球区内准备击球。对超时者裁判员可示意投手投球。在比赛中击球员不得双脚踏出击球区看暗号。
(五)服装及器材:
1、各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
其中一套为主场(浅色)比赛服,另外一套为客场(深色)比赛服,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和号码。
2、比赛时接手须穿戴头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穿棒球钉鞋,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本队统一双耳头盔。比赛中在跑垒指导区的教练员或本队队员必须与同队服装一致,配戴头盔,否则不能进入指导区。
3、比赛服上不允许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
4、各队必须使用赞助商提供的器材和装备。
5、除2011年中国棒球联赛指定赞助商标识以外,比赛服上不允许出现其它标识。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
1、所有比赛监督、裁判员、记录员由中国棒球协会统一安排。报到时间按中国棒球协会统一规定,报到时须出示裁判证书。
2、裁判员因故不能参加赛区的工作,须提前20天报告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3、中国棒球协会将在赛前安排裁判员培训班,认真学习规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并进行规则测验及临场实习,合格者方可参加中国棒球联赛执法工作。
(二)设纪律、仲裁委员会:
其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中国棒球联赛技术手册》和《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获第1—3名的队,分别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单项技术奖:
1、最佳投手奖1名(根据技术统计)
2、优秀左投手奖1名(根据技术统计)
3、优秀右投手奖1名(根据技术统计)
4、 本垒打奖1名(相等时根据本垒打打点数确定)
5、最佳安打手奖1名(根据安打数确定)
6、最多得分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率确定)
7、最多盗垒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率确定)
8、最佳防守奖1名
9、优秀教练员奖1名(冠军队主教练)
10、最有价值运动员(联赛MVP)
11、最佳新秀奖(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选评)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教练员3名,医生1名,翻译1名、注册运动员28名(每场比赛参赛运动员为20名)、随队记者2名(文字、摄像各1名)。每轮比赛球队总人数不得超过28人。每周比赛结束后各队可在已注册的28人报名单上重新确认参赛的20名运动员,并在赛前联席会上确定参加本周比赛的20人名单。
2、参赛队按《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可引进3名外籍运动员。外籍运动员的引进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棒球协会有关规定。引进的3名外籍运动员每场比赛均可报名参赛。按联赛指定时间(2011年6月17日之前)各队可更换2次外籍运动员。
3、凡已报名参加比赛的队,未经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否则将给予停赛处罚,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二)报到:
1、各队于比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比赛监督、裁判员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十、保险
报名参加中国棒球联赛的各队参赛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一、要求
(一)承办单位每天必须对赛场等设施进行消毒检查工作,建立严格的医务核查制度,确保各参赛队及裁判员健康安全,做好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准备工作。
(二)各参赛队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赛场内外运动员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杜绝打架斗殴、误食兴奋剂、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
十二、凡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个人或集体应按纪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凡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附件规定执行。
十三、联赛结束后,由中国棒球协会及合作伙伴对各承办单位及参赛队软、硬件设施进行重新评估,凡不能达到联赛要求的,将考虑减少联赛参赛队。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棒球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中国棒球协会负责解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