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棒球协会 二、 承办单位: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四川体育局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7年4月13日至7月1日在北京(北京芦城训练基地)、天津(天津体育学院道奇棒球场)、上海(上海浦东棒球场)、无锡(无锡市棒球训练基地)、广州 (广东黄村训练基地)。 四、 参赛单位: 北京猛虎、天津雄狮、上海金鹰、广东猎豹、四川蛟龙、江苏希望之星棒球队 五、 参赛资格: (一) 必须在中国棒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 (二) 经中国棒球协会核准的一次性转会运动员。 (三) 通过中国棒球协会身体素质达标测验和棒球规则考试的教练员、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常规赛:分成东南(上海金鹰、广东猎豹和希望之星)和西北(北京猛虎、天津雄狮和四川蛟龙)两个赛区,同一赛区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非同一赛区的队 伍进行一场比赛。共进行21轮比赛,按积分排列出各个赛区的名次。 2、 半决赛:由名列两个赛区前二名的队伍进行主客场5战3胜的交叉赛,比赛场次安排为第1、2场(在常规赛第2名队主场进行)—第3、4、5场(在常规赛第1名队主场进行)。 3、决赛:由半决赛的胜队进行主客场制5战3胜的比赛。比赛场次安排为第1、2场—第3、4、5场,在常规赛总名次列前的队主场进行后三场比赛。 4、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组委会有权对比赛时间和办法作出决定。 (二)计分与决定名次方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常规赛中,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常规赛中相互间比赛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相互间的安打率决定名次,安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三)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棒球协会审定的2003年版《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九局,如打成平局,第十局在二垒放跑垒员,直至分出胜负。 3、双方比分相差10分及以上时,七局可结束比赛;双方比分相差15分及以上时,五局可结束比赛。 4、关于指导投手:根据国际比赛的有关规定,守队每场比赛(九局)可以指导投手三次;在同一局中对同一击球员,教练员只能指导投手一次。如进行延长局的 比赛,则无论前九局指导投手是否已满三次,均从第十局开始,每三局只可指导投手一次。教练员要求指导投手时,必须向主裁判示意,经主裁判同意后,方准入场。教练员入场后,只允许对投手和一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一名教练员进场就算指导一次,从第四次开始,教练员每进场一次,必须更换投手(不能再担任本场比赛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中计算次数。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时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 5、采用指名击球员办法(详见规则)。 6、根据国际棒联最新规定,开赛前1小时双方互告先发投手为右投或左投。 7、在一场比赛中投满5局(含5局)以上的投手,该投手必须休息48小时以上方允许参加下一场比赛(外援不受此限制)。 (四)关于加快比赛的规定: 1、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后,双方队员要迅速跑上跑下,于一分钟内各就各位,准备比赛。 2、投手的规定:投手踏触投手板后,8秒钟内必须将球投出,超时判为1球。 3、对击球员的规定:击球员须在主裁判宣布:“击球员进厢”后5秒钟内到达击球区内准备击球。对超时者裁判员可示意投手投球。在比赛中击球员不得双脚踏出击球区看暗号。 (五)服装及器材: 1、各队须身穿赞助商提供的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和号码。 2、比赛时接手须穿戴头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穿棒球钉鞋,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本队统一双耳头盔。比赛中在跑垒指导区的教练员或本队队员必须与同队服装一致,否则不能进入指导区。比赛统一使用由国棒球协会指定木棒。 3、服装上不允许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不得戴首饰。 4、中国棒球联赛各参赛队必须使用赞助商提供的器材和装备。 七、体能测试: (一)根据中国棒球协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中国棒球联赛各参赛队注册的外籍运动员(3人)不参加身体素质测验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 1、所有比赛监督、裁判员、记录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报到时间按中国棒球协会统一规定,报到时须出示裁判证书。 2、裁判员如因事不能参加赛区的工作,必须提前20天报告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3、中国棒球协会将在赛前安排裁判员培训班,认真学习规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并进行规则测验及临场实习,合格者方可参加中国棒球联赛执法工作。 (二)设纪律、仲裁委员会: 其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中国棒球联赛技术手册》和《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获第1—6名的队,分别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单项技术奖: 1、 最佳投手奖1名(根据技术统计) 2、 优秀左投手奖1名(根据技术统计) 3、 优秀右投手奖1名(根据技术统计) 4、 本垒打奖1名(相等时根据本垒打打点数确定) 5、 最佳安打手奖1名(根据安打数确定) 6、 最多得分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率确定) 7、 最多盗垒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率确定) 8、 最佳防守奖1名 9、 优秀教练员奖1名(冠军队主教练) 10、最有价值运动员(联赛MVP) 11、最佳新秀奖(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选评)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教练员3名,医生1名,翻译1名、注册运动员28名(每场比赛参赛运动员为22名)、相关电视台随队记者2名。每轮比赛球队总人数不得超过28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三轮比赛后重新确认参赛的20名运动员。如伤病等原因需更换运动员,必须是2007年中国棒球联赛报名单上人员。 2、参赛队按《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引进3名外籍运动员。外籍运动员的引进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棒球协会有关规定。引进的3名外籍运动员每场比赛均可报名参赛。按联赛指定时间(2007年5月8日之前)各队可更换2次外籍运动员。 3、运动员必须经过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参加比赛。报名表必须有医务部门盖章。 4、各队应用统一表格打印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省(市)体育局主管部门公章,于2007年3月1前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棒球部(邮编100763)。 5、凡已报名参加比赛的队,未经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否则将给予停赛处罚,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二)报到: 1、各队于比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比赛监督、裁判员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全明星赛: 届时东南赛区和西北赛区的队分别组成教练组(每队一名教练员),根据技术统计依次在东南赛区和西北赛的队中分别选拔16名运动员,组成两支中国棒球联赛明星队,参加于5月19日—20日在江苏无锡市举行的中国棒球联赛全明星赛。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保险 参加中国棒球联赛的各队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队需向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棒球部交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能参加比赛。 十三、要求: 承办单位每天必须对赛场等设施进行消毒检查工作,建立严格的医务核查制度,确保各参赛队及裁判员健康安全,做好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准备工作。 十四、凡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个人或集体应按纪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凡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附件规定执行。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十六、未尽事宜,由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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