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全国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4-11-06 04:07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4年11月10日至20日在广东省体育局黄村体育训练基地举行。
四、参赛单位: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河南、广东、四川、甘肃、解放军、天津体院等棒球队。
五、参赛资格:
(一)必须在中国棒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二)凡参加全国棒球锦标赛的教练员必须参加棒球规则考试,考试时间为比赛开始前1天进行。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考试不及格者,可以补测,补考时间安排在第三轮比赛之后,第四轮比赛之前进行。补考及格者可以参赛,仍不及格者,无参赛资格。
(三)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测验时间为比赛前一天,测验合格者方可参赛,测验不及格者可以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第三轮比赛之后,第四轮比赛之前进行。补测及格者可以参赛,仍不合格者,无参赛资格。已参加过2004年身体素质测试并合格的运动员直接获得参赛资格。双方比分相差15分及以上时,五局可结束比赛。
4、关于指导投手:根据国际比赛的有关规定,守队每场比赛(九局)可以指导投手三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九局指导投手是否已满三次,均从第十局开始,每三局只可指导投手一次。教练员要求指导投手时,必须向主裁判示意,经主裁判同意后,方准入场。教练员入场后,只允许对投手和一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一名教练员进场就算指导一次,从第四次开始,教练员每进场一次,必须更换投手(不能再担任本场比赛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计算次数。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时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
5、采用指名击球员办法(详见规则)
6、根据国际棒联最新规定;开赛前1小时双方互告先发投手为右投或左投。
(四)关于加快比赛的规定:
1、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后,双方队员要迅速跑上跑下,于一分钟内各就各位,准备比赛。
2、对投手的规定:投手踏触投手板后,8秒钟内必须将球投出,超时判为1球。
3、对击球员的规定:击球员须在主裁判宣布:“击球员进箱后5秒钟内到达击球区内准备击球。对超时者裁判员可示意投手投球。在比赛中击球员不得双脚踏出击球区看暗号。”
(五)服装及器材:
各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和号码。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
1、根据2003年全国棒球锦标赛的名次顺序,采用蛇形排列分组,分别进入A组或B组。比赛的场次顺序采用“1”不动,按逆时针旋转的原则编排,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名次。名列A、B两个小组第1-2名、3-4名、5-6名的队再分别进行交叉淘汰赛,即A1对B2,B1对A2;A3对B4;B3对A4;A5对B6;B5对A6。交叉淘汰赛的胜队决第1、2名、第5、6名;第9、10名负队决第3、4名、第7、8名;第11、12名,排出最后的名次。
2、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组委会有权对比赛时间和办法作出决定。
(二)计分与决定名次方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O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循环赛中相互间比赛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全部循环赛中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抽签决定名次。
(三)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棒球协会审定的2003版《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九局,如打成平局,第十局在二垒放跑垒员,直至分出胜负。
3、双方比分相差10分及以上时,七局可结束比赛;
2、比赛时接手须穿戴头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穿棒球钉鞋,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本队统一双耳头盔、护帽。比赛中在指导区的教练员或本队队员必须与同队服装一致,否则不能进入指导区。比赛使用大会指定木棒。
3、服装上不允许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不得戴首饰。
4、比赛使用木棒,球棒上必须有经中国棒球协会认证的制造厂商标和出厂合格证。
5、使用经中国棒球协会指定的棒球。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
1、所有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报到时间按大会统一规定,报到时须出示裁判证书。不准时报到者,不予接待。
2、裁判员如因事不能参加赛区的工作,必须提前20天报告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3、全体裁判员报到后,由裁判长安排学习规则,并进行规则测验以及临场实习。
(二)设仲裁委员会:
其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单项技术奖
1、优秀投手奖3名:(根据技术统计)
2、最多本垒打奖1名(相等时根据打点数确定)
3、最多安打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数确定)
4、最多得分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率确定)
5、最多盗垒手奖1名(相等时根据安打率确定)
6、优秀教练员奖1名(冠军队主教练)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医生1名,运动员20名。
2、运动员必须经过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参加比赛。报名表必须有医务部门盖章。
3、各队应用统一表格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省(市)体育局主管部门公章。分别于赛前20天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四部(邮编1OO763)和承办单位:广东省体育局黄村训练基地(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黄村训练基地,邮编:510660)。
4、凡已报名参加比赛的队,未经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否则将给予停赛处罚(下一年度)。
(二)报到:
1、各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2、裁判长、记录长、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经费:
参赛各队差旅费、伙食费、医药费自理。其它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一、保险
参加全国棒球锦标赛的各队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队抵达赛区后需向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四部交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能参加比赛。
十二、凡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个人或集体应按纪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凡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附件规定执行(附件)。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
对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
1、临场裁判员的判决是最后的判决,任何人不得改变,判决一旦作出后,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服从,如仍纠缠将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恢复比赛,则按罢赛论处。运动员、运动队造成罢赛,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处理,并处罚该队10000元。
2、未经临场裁判员允许任何场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3、凡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第一条和第二条等条款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凡漫骂、殴打裁判员的有关人员将给予警告和罚出场的处分。
4、出示黄牌表示警告,出示红牌表示罚下场。一场比赛某个运动员、教练员或领队被警告出示黄牌后,如再次违反警告的原则,则出示红牌罚下场。
5、一个运动员或教练员在一次(或一个阶段中)比赛中累计两次黄牌则自动停止下一次的比赛,如第二次直接被罚下场,则第一次黄牌不再为累计数。
6、如运动员直接被罚下场(红牌),则自动停止下一场的比赛;情节严重,由仲裁委员会做出更重的处分